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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!選擇權的價值有「賞味期限」?
什麼是買權?什麼是賣權?
選擇權的價值有「賞味期限」?
選擇權是一種契約,持有者有權利在未來某特定的期間之內,根據約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約定的標的物。因此選擇權的權利是受到「到期時間」的限制的,如果超過期限,這個選擇權就沒有價值了,所以選擇權越接近到期日,它的價值也就越低。
選擇權的兩種類型
買權 |
賣方告訴你:「我允許你根據某特定價格買進這家公司的股票,期間是由現在到未來某特定日期,但是,我給你這項權利,希望你支付某個價格。」 這個價格就稱為『權利金』。如果選擇權允許你買進的價格遠低於市場價格,那麼你的權利金也會較高。 選擇權的價值會隨著股票價格變動而變動。如果股票價格上漲,買權的價格也會上漲,如果股票價格下跌,買權的價格也會下跌。 |
賣權 |
賣方告訴你:「我允許你根據某特定價格賣出這家公司的股票,期間是由現在到未來某特定時間,但是,我給你這項權利,希望你支付某個代價。」 選擇權的價值會隨著股票價格變動而變動。 如果股票價格下跌,賣權的價格也會上漲,如果股票價格上漲,賣權的價格就會下跌。 |
購買買權後的各種情況,可以怎麼操作?
●標的股票的市場價值上揚:
1. 你可以執行選擇權,以較低的價格買入股票,
2. 或是賣出選擇權,賺取你當初買進選擇權的價差。
●若標的股票的市場價值不變,你可以:
1. 在到期日之前賣掉call
2. 到期日前放著不管,等價格上漲
3. 立即賣掉call。因為越接近到期日,選擇權價值越低,所以一和三相較,三有可能損失的範圍較小。
●若標的股票市場價格下跌,你可以:
1. 賣掉它(不過既然價格已經下跌,價格必然也會有所損失)
2. 任其過期。對你而言,最大的損失就是權利金的損失罷了。
購買賣權後的各種情況,可以怎麼操作?
●若標的物股票的價格上漲:
put的價值則會下跌。故你可以認賠賣掉put或繼續持有,期望在到期日前下跌。
●若標的物股票價格不變:
如同call,時間一到他就沒有價值了,所以你同樣可以認賠賣掉或繼續持有。
●若標的物股票下跌:
put的價值就會上漲,你可以賣掉put,獲利了結,或是執行put,以高於市價的履約價賣出股票。
案例分享
一、買權
小明看好市價10,000元的Nokia8310,兩個月後會因熱賣而價格上揚。
於是他以500元的代價先向小王買進一個買權,約定兩個月後以10,000元的價格跟他買手機。這項契約就叫做『選擇權』(options)。
如果兩個月後,發生以下的情況:
●手機的價格>1萬元
小明就可以用1萬元的價格向小王買進這支手機,小王也必須遵守約定,履約賣出。
●手機的價格<1萬元
小明當然不會願意用1萬元去買。他可以選擇放棄執行這項權利。
所以說購買選擇權擁有選擇執行或不執行的權利。
在這個例子裡,還有一些概念的補充,
●『權利金』(Premium):
小明不管要不要行使權利,當初付給小王的500元都不能取回,這是代價。
●『履約價』(strike price):約定好1萬元購買的價格稱之。
●『到期日』或『履約日』(expiration date):「兩個月後」這個約定好的期限稱之。
那麼,購買選擇權的好處是什麼?
案例中的小明花500元購買一個選擇權,最壞的情況,這支手機兩個月後跌到1萬元以下,小明頂多是不買,他的損失只有500元的權利金。
反之,如果手機超過1萬元,小明可能只多花了500元的代價就可以用1萬元買12,000元或15,000元甚至以上的手機。他利用有限的風險,去買一個獲利的可能性。
而從小王的角度,他抱持相反的看法「不認為手機兩個月後會漲價」,這樣的情況下,最大的獲利就是賺到500元權利金。
但如果手機在到期日之後確實漲到超過一萬元,他的損失也會隨之擴大。基於小王有義務履行合約,因此有潛在的風險,所以要得繳保證金(Margin)以確保他具有履行合約的能力。
二、賣權
上述是買賣「買權」的狀況。相對的,你也可以買賣「賣權」。
例如小明覺得手機會跌價,他就可以去買一個「賣權」,在到期日內以約定的價錢將商品賣出,一旦手機價格低於1萬,可能只剩8000元,但是他還是可以用1萬元的價錢賣給小王,小王一旦收了權利金,無論價格如何,他一定得履約。
對小明來說,最大的損失頂多就是當手機價格高過1萬元,他不賣的情況下,拿不回來的500元的權利金。